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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初级法院审结一宗签发空头支票案,被告应讯时否认指控。合议庭经过听证和结案陈词,案件押后宣判。
男被告姓周,内地人,五十七岁,报称从事翻译工作,涉一项签发空头支票罪。
案情显示,一七年开始,周某一直在路凼某娱乐场贵宾厅赌博,同年二月,周某签下二百万元的支票并交回予贵宾厅的代表。稍后,该代表多次到银行提款,惟涉案的银行账户均因为没有足够金钱“弹票”,最后一次在同年八月份尝试兑现。
周某否认指控,声称虽然支票内的日期、名字等都是由其所亲手签署,惟其只是欠下另一人士的款项,没有欠相关贵宾厅金钱。